業主委員會或者物業管理委員會,可以根據業主大會或者相關業主的委托或者授權,依法代為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街道確認后,受委托或者被授權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代表、社區居(村)民委員會可以按順位依次成為申請人:
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
業主委員會未履行申請人職責的;
業主委員會委員人數不足總數的二分之一的;
業主委員會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