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畢業后未到泗洪縣衛生健康局報到,或未完成服務期限的,需向當地縣衛健部門繳納違約金。未按期到崗報到的,違約金為在學期間省財政生均撥款費用的總和乘以1.5;未滿服務期限的,違約金為在學期間省財政生均撥款費用的總和乘以1.5除以6乘以未服務的年限。未盡事宜參照《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及《關于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21〕13號)等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