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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 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包括生育保險支付后個人負擔的產前檢查費用和生育醫療費用。
2.支付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3.繳納參保人員本人參加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大病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的個人繳費,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保參保繳費、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享受退休人員醫保待遇繳費年限不足時的一次性躉交職工醫保費,以及參保人員近親屬城鄉居民醫保費。
4.購買本省及設區市政府指導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
5.其他國家和省規定個人賬戶可以支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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