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縣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縣政府要求,抓好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報送發布的公文,起草縣政府領導同志講話稿和其他文稿。
(四)辦理發送縣政府的公文。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單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對上級和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和突發事件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指示。
(七)負責有關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
(八)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室報送重要政務信息。組織調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負責指導全縣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十一)承擔大數據政策制定、開放共享、統籌管理等職責,
負責政府網站管理工作。
(十二)圍繞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發揮參謀助手作
用,提出對策建議和政策性咨詢意見。
(十三)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中央對香港、澳門的政策規定,落實縣委、縣政府有關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統籌協調全縣各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起草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擬訂相關政策規劃,負責全縣因公出國(境)工作的歸口管理、協調服務,承辦我縣對外交往事務,歸口管理我縣與外國友好城市和其他單位結好與交往事宜,指導我縣民間、社會組織對外交往事宜。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和諧路5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其中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