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繼康委員:
經研究,現對您提出的關于農村支部書記認定工齡及新老社保銜接的建議答復如下:
一、工齡認定及新老社保銜接問題情況說明
2008年以來,人社局認真貫徹落實《泗洪縣在職村(居)“三大員”養老保險暫行辦法》(洪辦發〔2008〕51號)文件精神,及時將村(居)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和會計納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范圍(簡稱老農保)。關于您提出完善政策體系的建議,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及相關工齡認定政策均由國家和省級層面統一制定,縣人社局作為基層執行部門,僅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決策,不具備制定相關政策的權限。即便縣內有相關需求,也需通過上級部門調研、論證后出臺,縣人社局無權自行出臺具體實施細則。
新老社保銜接方面,2013年,根據縣委組織部(洪組通〔2013〕22號)文件精神,“三大員”(村居黨組織書記、主任、會記)的在職人員可以選擇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來,縣人社局嚴格落實相關政策規定,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三大員”,根據個人意愿,及時辦理了社保銜接或退保處理,在符合社保待遇領取條件時,及時辦理了養老金發放,做到應發盡發,按時足額發放,切實保障了參保“三大員”的基本生活。
二、關于加大財政投入建議的情況說明
關于您提出加大財政投入方面的建議,財政預算的編制和安排是由各級政府根據財政收入狀況、地區發展需求和上級政策導向等多方面因素綜合確定,我們將您的建議轉到財政部門。人社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宣傳,增加社會關注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社保事業,形成多元化的資金保障體系。
三、優化管理機制工作開展情況
縣人社局高度重視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目前,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均由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管理,人社局已圍繞工作職責、服務事項、服務規范等多方面指導各鄉鎮(街道)設置了窗社保業務經辦專窗,明確了專人專崗,經辦機構定期從“業務受理、規范經辦、基金安全”三個方面對縣、鄉鎮(街道)的社保業務經辦專員開展政策和業務培訓,保障服務水平和質量,筑牢防腐思想防線。目前各級經辦窗口設置合理,人員配備齊全,各項下沉業務均可順利辦結。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工作開展情況
近年來,縣人社局堅持將信息化人社服務體系建設作為基礎性的引領性工程,不斷推進人社政務服務“一網辦”“就近辦”,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2021年,省人社一體化平臺上線,社保服務邁向數字化、精細化階段,縣人社局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推行“互聯網+社保”網上經辦,結合全民參保“幸福行動”,線上線下多渠道宣傳推動“省人社一體化網上辦事大廳”、“江蘇政務服務”、“江蘇智慧人社”等平臺普及運用,并設立網辦窗口指導群眾通過移動客戶端辦理業務,大大降低參保群眾辦事排隊的時間成本。為進一步提升基層社保服務效能,2022年,縣人社局啟動實施社保自助查詢終端進鄉鎮(街道)工作,將社保自助查詢終端布設于全縣各鄉鎮(街道)銀行網點,有效構建24小時無障礙社保服務。2024年,依托省人社一體化平臺,縣人社局對照部門職能、法律法規等規定,全面梳理現有社保權責事項和高頻業務,逐步推進社保業務向各鄉鎮(街道)下沉,同步深化“社銀合作”,指導建立了覆蓋全縣全域的銀行社保服務點31各,結合前期建設的8個24小時人社自助服務廳,基本突破了社保高頻業務辦理的空間、時間限制,農村支部書記可以自由選擇就近服務點辦理業務。
五、加強宣傳培訓工作開展情況
工齡認定宣傳方面,相較于國有企事業單位正式職工,有從計劃經濟時期延續下來相對明確的工齡認定規則,農村支部書記的工作性質和身份較為特殊,并非傳統意義上的企事業單位職工,現有的國家社保政策體系里,無對其工齡認定的詳細標準,實際操作中無章可循,亦無法宣傳。關于新老保險政策銜接等社保政策,縣人社局充分通過短信、微信、網絡、廣播等方式開展宣傳。每年定期開展“社保服務進萬家”活動,組織鄉鎮(街道)人社條線開展田間地頭“話社保”、社保“進村、進組、進戶”三走進等一系列現場宣傳。同時,定期組織業務骨干到各鄉鎮(街道)、合作銀行網點對社保下沉的業務辦理情況進行指導,對經辦人員現場開展業務培訓,保障相關業務順利辦結,同步進行政策講解培訓,確保農村支部書記理解政策、掌握流程。
六、強化轉移接續方面
根據國家、省老農保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相關規定,縣人社局不斷健全轉移銜接機制,并按照經辦規程要求,簡化銜接手續,減少中間環節。農村支部書記辦理社保關系轉移接續可以攜帶有效證件到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社保專窗,現場申請,即時辦結,無需等待或遞交其他手續。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