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江蘇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的相關要求,按照燃氣經營許可審核程序,由住建局(一窗清綜合窗口)和燃氣管理服務中心對泗洪縣宏安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申報材料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意見予以公示。
各單位、各部門及個人對泗洪縣宏安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申報的燃氣經營許可(換證)持有異議的,請于2024年12月23日之前將意見函告泗洪縣燃氣管理服務中心(0527-86232002);公示期間內未收到異議,我局將如期審批。
附件:申報燃氣經營許可企業名單
泗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2月16日
1.關于申報燃氣經營許可審查意見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