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泗洪縣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
項目目錄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涉企收費行為,提高涉企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透明度,結合國家、省、市、縣制定出臺的收費政策文件,我們對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了梳理,編制了《泗洪縣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以下簡稱《涉企收費目錄》),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涉企收費目錄》所列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有關收費單位實際執收的項目和標準。
二、各執收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涉企收費目錄》規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對國家、省、市和縣公布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免征、降低等各項優惠政策,必須嚴格執行。2024年1月1日以后國家、省批準立項、取消或調整的收費項目,按其文件規定執行,縣財政局、縣發展和改革局將適時動態向社會公布。
三、《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由縣財政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解釋。原《關于公布<泗洪縣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的通知》(洪財發〔2023〕65號)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