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勞動密集型工業
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常泗園區應急管理機構,局各科室、中心、大隊:
為持續深化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成果,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品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火災防控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隱患。根據《關于印發〈“生命至上,隱患必除”消防安全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洪消委﹝2023﹞1號)的要求,從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縣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勞動密集型工業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防住重特大、盯著小而險、緊跟新情況、消除空白點”的工作思路,全力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全面提升單位本質消防安全水平,堅決防范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二、檢查方式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應急管理機構對轄區內危化品使用企業及30人以上勞動密集型工業企業摸底排查;縣應急管理局按照包保片區分組,會同縣消防救援大隊,成立專項檢查督導組,對全縣危化品使用企業及30人以上勞動密集型工業企業開展專項督導檢查。
三、工作步驟
專項行動共三年時間,以一年為周期,接續開展三輪整治。每輪整治按照方案要求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一)部署發動(每年3月底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檢查實施方案,細化工作要求,召開專項檢查工作部署會議,加強條線發動。
(二)組織實施(每年4至11月份)。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對危化品使用企業及30人以上勞動密集型工業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臺賬、列出隱患清單、督促整改,形成閉環管理。5月底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要完成對轄區企業的摸底排查,做到底數清、情況明;7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專項檢查,列出隱患清單;11月底前完成隱患整改,形成閉環管理。
(三)總結驗收(每年12月份)。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要認真總結工作,固化經驗做法,分析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謀劃下步工作,不斷健全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縣應急管理局將成立專項檢查督導組,按照分片組織開展檢查驗收。
四、檢查內容
檢查事項如下:
(一)危化品使用企業(共9條)
突出使用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的企業,重點排查整治以下 9 個方面:
1.是否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危險化學品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符合危險化學品使用(包括工藝)條件。
2.是否建立健全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是否掌握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品種、危險特性、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儲存數量等情況,并建立相關臺賬資料。
4.是否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的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5.是否從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單位采購及使用附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6.是否存在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和違反限制性規定的危險化學品。
7.是否對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對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進行專項培訓,有資格要求的崗位人員是否依法取得相應資格。
8.是否制定危險化學品使用環節事故應急預案或處置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9.是否存在以新材料、新科技、生物等名義而實際從事化工生產,是否未準確界定企業類別并依法申請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二)勞動密集型工業企業(共10條)
1.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其消防安全標志設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是否違規鎖閉、封堵、占用、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樓道、樓梯間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墻門窗是否設置影響逃生、自然排煙和滅火救援的鐵柵
欄、廣告牌等障礙物。
3.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是否齊全完好有效,防火間距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4.消防車通道是否施劃消防車通道標線、標志并設置警示牌,消防車通道、滅火救援場地是否被占用、堵塞。
5.企業廠房、庫房、員工集體宿舍是否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 料為芯材的彩鋼板搭建,是否違規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裝修或者做隔熱保溫層,是否違規存在“三合一”現象。
6.是否違規進行電焊、氣焊、切割等明火作業;電動自行車或其蓄電池違規在建筑內停放或充電。
7.是否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履行相應職責;是否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8.“廠中廠”出租方是否對承租方的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條件進行嚴格把關;出租方和承租方是否簽訂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協議,明確各方安全責任,是否對安全協議落實情況開展經常性檢查。
9.是否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10.是否組織開展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是否落實消防控制室每班不少于2名持有職業資格證的人員24小時值班制度,是否按照標準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組織進行針對性消防演練。
五、相關要求
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園區要嚴格對照專項檢查事項(附件1、2)開展檢查,在每次檢查結束時,按照要求及時填寫檢查問題隱患清單(附件3),并于8月20日前匯總電子版清單和專項檢查工作開展情況統計表(附件4),報送至火防科。
聯系人:孫福永,電話:13951068652
郵箱:1395106865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