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什么是電力需求響應。
需求響應即電力需求響應的簡稱,是指當電力批發市場價格升高或系統可靠性受威脅時,電力用戶接收到電力管理部門發出的誘導性減少負荷的直接補償通知或者電力價格上升信號后,改變其固有的習慣用電模式,達到減少或者推移某時段的用電負荷而響應電力供應,從而保障電網穩定,并抑制電價上升的短期行為。它是需求側管理的解決方案之一。
問題二:為什么要實施電力需求響應。
一是緩解電力供需矛盾,引導用戶開展需求響應,實現移峰填谷,減少負荷峰谷差,提高電網運行效率。
二是鼓勵用戶優化用電負荷,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進一步降低用戶用電成本。
問題三:需求響應有哪些方式。
需求響應分為約定需求響應和實時需求響應兩種方式,由省需求響應中心統一組織實施。
問題四:約定需求響應實施流程。
省需求響應中心在確認組織實施約定需求響應后,在響應日前一日或響應時段前若干小時,前期已申報需求響應電力用戶將收到省需求響應中心通過業務支撐平臺、手機APP等方式發出的響應邀約,告知響應時間段及響應需量。電力用戶確定響應量,接受邀約后,在響應時段自行調整用電負荷完成響應。
問題五:實時需求響應實施流程。
省需求響應中心在確認組織實施實時需求響應后,通過業務支撐平臺、省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等系統直接完成響應激約、響應能力確認和響應執行過程。出于安全考慮,省需求響應中心在響應結束后只發出響應解除通知,不發送自動復電指令,由各電力用戶自行復電。
問題六:需求響應地方補貼標準如何規定。
對參與需求響應,并經省需求響應中心認定為有效響應的用戶,根據省發改委相關文件明確的補貼標準進行補貼,在此基礎上,對約時需求響應用戶給予3元/千瓦的地方“響應量補貼”。“響應量補貼”每年度累計上限30萬元,按照響應時間統計,發完即止。
問題七:什么是儲備量補貼。
響應儲備量是通過政府部門或供電公司對用戶設備進行技術改造、設備升級,將用戶的非工空調、充換電、儲能等可調節負荷資源接入省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在出現電力缺口時同意優先調控,且響應負荷量經縣發改局和縣供電公司認定合格的,額外給予2元/千瓦的“儲備量補貼”。“儲備量補貼”每年度累計上限10萬元。
問題八:補貼發放流程是什么。
省電力負荷管理中心核實電力用戶響應負荷量是否合格,并由市縣發改和市縣供電公司確認后,根據省電力負荷管理中心核準補貼清冊,由縣財政局按標準進行補貼發放,補貼資金接照公開、透明原則安排使用。
問題九:政策有效時間。
《關于進一步加快泗洪縣電力需求響應能力建設的通知》政策有效期自2024年3月25日發文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