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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各相關單位:
根據(jù)《泗洪縣人才引進培育實施辦法》(洪政發(fā)〔2018〕94號)和《泗洪縣人才購房券管理和使用暫行辦法》(洪人才辦〔2018〕10號)規(guī)定,現(xiàn)就開展人才購房券兌現(xiàn)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已領取泗洪縣人才購房券并于來洪工作后(以首次在洪繳納職工社保為準)、購房券有效期屆滿前在泗洪境內購買住房人員。
二、申報流程
(一)提交申請。申報補貼對象按如下要求提供材料到人社部門進行初審:
1.首次申請補貼提交材料
(1)《泗洪縣人才購房券兌現(xiàn)申請表》(附件1)。申請表背面住建部門、不動產管理部門審核意見根據(jù)房產手續(xù)取得情況辦理,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到房管處蓋章,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蓋章。
(2)泗洪縣人才購房券(復印件)。
(3)購房證明材料(不動產權證、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契稅發(fā)票)。上述材料需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
2.非首次申請補貼提交材料
(1)《泗洪縣人才購房券兌現(xiàn)申請表》(附件1)。申請表背面住建部門、不動產管理部門審核意見根據(jù)房產手續(xù)取得情況辦理,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到房管處蓋章,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蓋章。
(2)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
(二)材料審核。人社部門對補貼對象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填寫《泗洪縣人才購房券申請兌現(xiàn)匯總表》(附件2)。縣委人才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確定兌付補貼名單。縣住建、不動產管理部門負責對購房合同、房屋產權等真實性進行審核,并限制享受購房券補貼的房屋5年內不得上市銷售。
(三)購房券兌付。縣財政局根據(jù)縣委人才辦的審核確認結果將當年購房券補貼資金撥付給縣人社局,由人社局發(fā)放給補貼對象。
三、相關要求
1. 請申報人員于2023年7月28日前將《人才購房券兌現(xiàn)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到縣人社局人才中心審核。
2. 請縣住建、不動產管理部門對申報人員的購房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在《人才購房券兌現(xiàn)申請表》審核意見處蓋章。
縣人才中心地址:人社局404房間,電話:80829612。
縣房管處地址:政務服務中心708房間,電話:86222942。
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地址:政務服務中心606房間,電話86231208。
中共泗洪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