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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1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縣各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縣各委辦局,縣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推進“大湖英才”集聚計劃,充分發揮人才政策激勵作用,根據《關于深入實施“大湖英才”集聚計劃的意見》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度引進人才購房補貼、生活補貼、探親補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貼審核部門
本次人才補貼申報以行業主管部門或屬地主管部門為主進行分類審核,其中:教育系統人才由教育局審核;衛健系統人才由衛健局審核;園區企業人才由園區管委會審核;縣直機關、鄉鎮(街道)招錄(聘)人員和除教育、衛健、園區企業外的其他各類人才由人社局審核;房產信息由住建、資規部門負責審核。各審核單位信息、地址、姓名、聯系方式見《人才生活保障待遇審核單位信息表》(附件2)。
二、人才補貼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購房補貼申報對象及條件
1. 申報對象:
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新引進到泗洪全職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技師及以上、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各類人才(不含垂直管理單位)。
2. 申報條件:
(1)必須是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間從泗洪行政區域外首次來洪就業的人才。
(2)人才在泗洪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3)人才來洪工作后在洪購買住房。
(二)崗位補貼申報對象及條件
1. 申報對象:
企業、學校、醫院新引進的“雙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工業企業新引進的普通本科生,新引進的技師和高級技師。普通高中學段新引進的師范類普通本科生,學校新引進的高級、正高級職稱教育人才。醫院新引進的醫藥類普通本科生、中級職稱衛生人才,新引進的高級、正高級職稱衛生人才。
2. 申報條件:
(1)必須是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間從泗洪行政區域外首次來洪就業的人才。
(2)人才在泗洪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三)探親補貼申報對象及條件
1. 申報對象:
企業、學校、醫院新引進到泗洪全職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技師及以上、中級職稱及以上的各類人才。
2. 申報條件:
(1)必須是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間從泗洪行政區域外首次來洪就業的人才。
(2)人才在泗洪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3)人才父母必須是宿遷市外戶籍。
三、人才補貼標準
人才生活保障待遇補貼標準見附件3。
四、人才補貼申報提交材料
1. 《泗洪縣2022年度引進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請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
2. 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信網學歷證書查詢證明(留學回國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 專業技術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 養老保險參保證明原件(從泗洪首次參保時間打印);
7. 購房合同、繳費發票、契稅證明、不動產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申領購房補貼提供);
8.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申領購房補貼,房屋產權為夫妻共有的提供);
9. 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申領購房補貼,房屋產權為父母與子女共有的提供);
10. 教師資格證及高中學段教學證明(申請高中學段師范類普通本科生崗位補貼提供);
11. 人才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申領探親補貼提供)。
五、人才補貼申報流程
人才補貼審核由縣委人才辦會人社局、教育局、衛健局、園區管委會、住建局、資規局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進行審核。
1. 引進人才根據自身符合條件填寫《泗洪縣2022年度引進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請表》,并按申報材料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材料經單位蓋章后交對應的審核部門審核。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3日(教育人才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9月15日)。
2. 申請購房補貼需持《泗洪縣2022年度引進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申請表》和購房證明材料到住建局房管處或資規局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審核,其中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到房管處審核,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審核。
3. 申報結束后,各審核部門填寫《泗洪縣2022年度引進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統計表》(附件5),統計表發送至人社局進行社保繳納情況核查。
4. 審核部門根據人社局反饋的社保核查結果完善統計表,并將統計表打印后由單位分管負責人簽字蓋章報人社局人才中心,電子版發送至人才中心郵箱。補貼申報材料由各審核部門保管備查。
5. 人社局根據各審核部門報送的統計表進行匯總,形成全縣人才補貼匯總表并報縣委人才辦。
6. 人才辦對補貼名單進行公示。
7. 人社局根據公示結果向財政局申請撥付當年人才補貼經費發放至補貼對象賬戶。
六、工作要求
1. 各部門要做好政策宣傳和組織申報工作,對分管行業或屬地范圍內單位要及時通知到位,確保符合條件人員應報盡報。
2. 各用人單位和申報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存在弄虛作假套取補助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當事人申報資格,3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或個人的人才補貼申報。
3. 各審核部門嚴格按照人才補貼申報條件進行審核,準確填寫《泗洪縣2022年度引進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統計表》,因工作失誤、弄虛作假、玩忽職守造成人才補貼資金流失的,由審核單位負責追回補貼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 各審核單位于2023年8月25日前(教育人才于9月20前)將《泗洪縣2022年度引進人才生活保障待遇統計表》紙質版報送至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404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人才中心郵箱shrczx@126.com。
聯系人:汪曉波; 電話:80829612、80829310。
中共泗洪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