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圍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期間,縣政府發布且有效的規范性文件22件。
本辦法自2024年3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縣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現行有效的20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決定保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6件,修改2件,廢止2件。
以上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8年7月10日。
以上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8年7月10日。
以上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8年7月10日。
以上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8年7月10日。
以上政策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除已有明確期限規定外,有效期截至2028年7月10日。